

保险合同是一个标准化的合约,有很多所有买保险的人都会遇到的共性问题。其中,4个“关键期”就是其中之一。
等待期
等待期是指保险从生效,到保障责任完全开始之前的时期。等待期条款多存在于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中,在等待期内发病,一般是退还保费。
根据保险种类的不同,等待期也各不相同。
一般情况下,医疗保险的等待期是30天,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是180天,也有的是90天。很多一年期医疗保险,在续保时,没有等待期。
之所以设置等待期这样一个,看似对我们很不利的条款,其实是主要是为了防止“逆选择”。
你想,今天觉得不舒服,赶紧买一份保险,第二天生效以后去看病,然后找保险公司报销,有这种好事吗?所以疾病保险都会设置等待期。
宽限期
很多保险的保险期间长达数十年,保费也是分好多年交的。要是不小心忘了缴费,或者一时手头紧,没钱交保费,那保险不就失效了吗?
所以,长期保险都会有60天的宽限期。
比如,王大力2017年4月12日买了一份保险,到2018年4月12日,就该交第二年的续期保费了。但是王大力给忘了!
没关系,只要在2018年6月4日前把保费交上,保险就依然是有效的。
复效期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总会有投保人出现一些特殊情况,导致保单失效。
上面王大力如果在2018年6月4日前把保费交上,那保险还是正常有效的。
但如果没交上呢?
很遗憾,保单就真的失效了。
可是王大力只是因为忘了,就失去了一份很好的保障,得不偿失啊,怎么办呢?
不用担心,长期保险有2年的复效期。
只要在2020年4月12日以前,向保险公司申请“保单复效”,那么已经失效的保单还是可以“起死回生”的。
不过,办理复效时,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。在保险公司同意复效之日起的90天或者180天内,如果发病,保险公司只会退还保费,而不是赔付保额。
所以,一定要做好保单管理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报案期
同一种疾病可能会有各种病因,同一种意外,具体原因和实际受伤情况也很复杂。为了避免保险公司误判疾病、意外的原因和后果,我们需要在出险后的一定时限内,向保险公司报案:我病了,赔钱!
一般保险公司只是要求“及时通知”,但是为了避免麻烦,寿险、重大疾病保险、医疗保险最好在10天内报案,意外保险应该在48小时内报案。